收入减少云南失地农民承压
章轲
唐正伟很怀念原来的耕种生活。
被征地前,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农民唐正伟家里有十多亩山地,种植蔬菜、花卉、水果,年收入六七万元。而现在夫妻两人靠打工的收入,一年才两三万元,只有原来的一半。
38岁唐正伟从2003年以来便开始找各种各样的工作,目前在一家单位做保安,每月有1000多元的收入,年收入比征地前少。
唐正伟对《第一财经日报》记者说,他家目前还有1亩多地,但住进安置房对他来说很不方便,“拖拉机、农具都没有地方放,鲜果也没有地方储存。往年,水果价格低的时候,可以放一下,等价格高的时候再卖,“原来一公斤可以卖2、3元,现在1元就得卖。”
同为失地农民,杨云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。2003年,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开始新城建设,杨云家世代耕种的10亩地被征用。从此,杨云便开始在新区的各个建筑工地打临工,他的妻子也到附近的高校里做保洁员。因为就业机会少,收入很不稳定,而原来全家靠种蔬菜、花卉、水果,年收入将近6万元。
他们的境遇,仅仅是呈贡城镇化进程中10万失地农民生活现状的缩影。“他们的情况,在呈贡不是最差的,也不是最好的。”呈贡区委常委、宣传部长段超对本报记者说:“在呈贡城镇化的过程中,失地农民是做出了巨大牺牲的。”
失地农民外出租地
2003年前,呈贡还是一个纯农业县。当时全县人口15.96万人,其中农民就有12.7万人,主要产业是蔬菜、鲜花和瓜果的种植。按照新城建设规划,呈贡160万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农村一次性进入新城建设区域。
“在呈贡新区的开发建设中,近10万农民失去了赖以为生的土地。”呈贡区委书记周峰越对《第一财经日报》记者说,呈贡正处于一产萎缩、二产剥离、三产刚刚起步的境地,经济总量小,拿什么撑起百姓的钱袋子,并使原住民成为新区建设最大的受益者、最积极的参与者和最忠心的拥护者,是呈贡区党委、政府面临的最棘手和最焦虑的问题。
呈贡区农林局给本报提供的资料称,2003年5月以来,随着现代新昆明呈贡新区建设加快,呈贡耕地被大量占用,被征地农村富余劳动力不断增加。失地农民开始依靠自身积累的种植经验到外地租地,继续种植蔬菜、花卉和水果。
农林局的统计数据显示,2006年,呈贡外出租地的农户有868户,租地29068.8亩。其中,失地农民租地4311.23亩,占农民外出租地总面积的14.8%。
这些年,呈贡外出租地的失地农民越来越多,最高年份的2011年,外出租地的失地农民达到12173人,租用土地99496.44亩。
周峰越说,失地农民租地遍布云南各地州以及部分省外地区,大部分在省内的官渡、晋宁、嵩明、宜良、曲靖、楚雄、玉溪等地。2012年在昆明周边县区租地51605亩,占外出租地总数的80.2%。
呈贡区农林局介绍,2005年起,呈贡陆续出台了《关于扶持失地农民外出租地种菜、种花解决就业的实施办法》等文件。2006年至2008年,呈贡外出租地的失地农民每亩可以拿到政府发给的300元补助金,最高可以补助3000元。2009年起,补助金提高到500元,最高可以补助5000元。仅2012年,呈贡区就核发失地农民外出租地补助资金达4949.36万元。
而对于留在本乡本土创业的失地农民,呈贡出台了《鼓励被征地人员创业实施意见》等文件,从事二、三产业的示范户,政府给予每户1万元一次性奖励扶持;失地农民外出租地从事种、养殖业的示范户给予每户5000元一次性奖励扶持。
值得一提的是,按照呈贡出台的《关于解决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试行办法》等规定,呈贡全体失地农民均享有“以地、以财、以房、以业”的四项保障措施。该措施改变了城建征地先集体后个人的分配惯例,将土地补偿款90%归农民,10%用于集体发展公益事业;失地农民人均享受80平方米的住房指标,独生子女增加40平方米;每征用100亩地,预留15亩作为集体资产进行经营,个人可以以入股的形式获取收益。
主动就业意愿不强
周峰越说,为帮助失地农民就业,呈贡规定企业落户新区必须吸纳一定比例失地农民就业,对完全失去土地并登记为居民的男性满45岁、女性满40岁及以上人员,按失业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,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统筹费。
“我们与进驻的11所大学都签订了用工协议,目前,云南大学、昆明理工大学每年的失地农民用工数都在500人以上。”周峰越称,这些失地农民目前大多在校园里从事保洁、园林绿化、餐饮等服务工作。
外出租地一般要3年才能收回成本,也经常发生租地纠纷,很多失地农民在外漂泊几年后都想回家。同时,在家的农民也希望找到更多的财路。
“我们2010年成立协会,就是一方面帮助外出租地的农民解决纠纷,另一方面也为在家创业的农民提供帮助。”呈贡区失地农民创业协会会长马汝新对本报记者说。
2010年11月,呈贡成立了云南省首个失地农民创业协会。失地农民每年交1元钱即可成为创业协会会员,享受到贴息贷款、最新市场信息、法律维权等服务。
从2010年起,呈贡区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资金扶持失地农民创业。呈贡区失地农民创业协会给记者提供的《2013年失地农民“创业十佳企业”》统计表显示,一些失地农民从事餐饮、建筑、百货、车辆维修、农家乐、园林绿化、工程施工、农产品加工等经营,有的已经成为纳税大户。
失地农民李云坤开办了呈贡坤宝经贸有限公司,从事百货业务,经营面积1万多平方米,2012年缴税150万元,创造了60多个就业岗位;失地农民晋文明开办了呈贡丰乐经贸有限公司,从事物业管理、工程施工业务,2012年缴税500万元,提供就业岗位286个;失地农民杨美珍开办田园居农家乐,2012年纳税15.8万元。
不过,马汝新承认,“失地农民主动就业的意愿不强烈。”该协会的一项调查显示,一些失地农民在获得土地补偿款后,有了“小富即安”的想法,特别是一些18~35岁的中青年人,游手好闲,对工种眼高手低。”
“城镇化的最终目的是‘人的城市化’。”周峰越表示,对于那些“卷入”城镇化洪流中的失地农民,既要热情帮扶,又要通过教育引导,帮助他们转变观念。
安置房成最大困难
和全国其他地方类似,在基本解决农民就业的同时,失地农民安置房建设在呈贡也遇到了极大的困难。
按照呈贡区失地农民安置住房建设项目总体规划,共规划了总面积1.85万亩的14个地块用于失地农民安置房项目,主要采用安置区、商住区、产业区1∶1∶1配置土地资源的开发模式进行。所需建设安置房总面积约1000万平方米,需资金320亿元。项目建成后,可永久安置新区近10万失地农民。
但昆明市政协去年6月组织的一次调研发现,到去年上半年,14个失地农民安置房项目由于资金压力大,推进举步维艰。新区建设多年来,由于划拨用地过多,前期项目以低成本获得土地,失地农民安置住房建设费用未计入土地一级开发成本。
前期没有计入安置房建设成本的费用,已开始计入用地成本,但由此造成土地开发成本较高。投资商可实际开发用地分担安置用地土地成本和安置房建设费用后,用地成本达到每亩450万元以上,安置房项目土地价格没有优势。
此外,国家出台的房地产限购政策也对安置房建设融资影响较大。呈贡区按1∶1∶1配置土地资源的开发模式,大约需配建商品住房(含安置房)2500多万平方米,流向市场的商住房不少于1800万平方米。但由于商品房限购,销售前景不好,开发商对投资失地农民安置住房项目信心不足。
如今,杨云和唐正伟都已搬进了安置房。但他们告诉《第一财经日报》记者,“早上一起来,吃喝拉撒都得花钱,生活压力很大。”唐正伟已经考虑辞掉保安的工作,到远在90公里外的安宁租20亩地,种植反季节蔬菜。
“不管怎样,新城起来了,以后孩子的教育和生活条件都会有明显改善。”杨云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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